龙医保〔2024〕43号
办理结果:C类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第6004号建议的答复
吴兰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大病救治等定点医疗单位的建议》(第30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在治病防病方面有独特优势,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目录调整等方面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关于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改〔2019〕55号)文件精神,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县级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及省级医院。目前,我市都已将具备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享受医保刷卡(码)直接结算服务。
二、把中医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未将中医传统治疗项目等排除在外。我市医保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医疗技术发展、我市医保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截止目前,我市已纳入医保报销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共有163种,均可按现行医保政策享受医保报销。
三、关于推进中医支付方式改革
为持续推进我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医疗机构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医保部门规定于2022年起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DIP付费工作。按照中医药优势突出、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治疗费用稳定的原则,我市第一批即遴选出痹病、面瘫病等8个病种试点中医优势病种DIP付费改革,2023年又遴选出桡骨远端骨折、跟骨骨折等10个中医病种纳入我市第二批优势病种。今后,将根据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逐步拓展中医优势病种目录。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按照“总体不变,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要求,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市医保部门于2023年10月起对颈椎病推拿治疗、小儿捏脊治疗等10项中医类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服务价格均有所上浮,有效体现了中医的服务价值,进一步理顺了我市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缓解了同类项目中医与西医的价格差距矛盾。
四、关于成立中医药领域专家队伍
市卫健委从各级卫健行政部门、三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筛选出担任三年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医药临床专家,建立了龙岩市中医药领域专家队伍。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中医药领域专家队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关于把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纳入集采目录
根据国家医保局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医保目录规定,医保目录内药品总数有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892种。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占总药品目录73.90%。良好规范合理的标准、稳定合规的中药材来源、成熟规模化的工业生产基础是中药饮片集采的保障。但目前我国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落实不到位,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中药饮片地方用药习惯及炮制方法不尽相同等原因,国家暂时还未开展大规模的中药饮片集采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支付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管理办法><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5号)文件精神,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基金支付实行动态管理,在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础上,结合基金负担能力,经生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按规定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后,即可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基金支付范围。纳入我省基金支付的中药饮片按照可现行医保政策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积极向上反映。规范改进DIP支付方式背景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总结已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的做法,逐步扩大中医支付方式改革的覆盖范围;充分医疗保障制度优势,完善中药价格政策,调控中药饮片价格相对平稳;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宝鉴
联 系 人:胡卫国
联系电话:0597-3085261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