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娟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议》(第20244050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起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继续抓好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达49个,参保人员达1.45亿人,享受待遇人数累计超200万人。
2020年福州市列为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为提高长期护理质量,2021年印发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筹资机制方面,大部分试点城市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模式,即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转、政府财政补贴多方责任共担的筹集机制。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精神,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管理水平、老龄人口数量等客观条件,龙岩市目前不具备独立开展长期护理险的条件。
对于您本次提出关于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局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探索力度,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龙岩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蔡宝鉴
联 系 人:胡卫国
联系电话:0597-3085261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