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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4120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基金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8-1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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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临床实践指南和专家共识推荐药物纳入“药店门诊统筹”的提案》(第20244120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更好发挥职工医保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

  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其他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支持和鼓励其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同时按照“稳妥推进、逐步扩展”的原则,先将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待条件具备、医保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对于您本次提出关于将临床实践指南和专家共识推荐药物纳入“药店门诊统筹”的提案,对我们的实际工作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上级医保部门的沟通,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安排部署,完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完善优化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在“保基本”的前提下努力更好支持药店门诊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龙岩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蔡宝鉴

   人:胡卫国

  联系电话:0597-3085261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