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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6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基金科
发布时间:2025-06-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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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来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医保药品在基层的覆盖范围方面

  医保用药目录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医保部门为医疗机构提供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平台,医疗机构在完成自身集采任务量后,可根据各自的实际药品需求通过平台采购药品。卫健部门要求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90% ,所以基层卫生院在配备基本药品后,基本上能满足基层用药,另外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在阳光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

  二、关于医保基金监管方面

  监管的严格化是为了确保基金的长期可持续性,通过科学严格的监管,既能保护每一分“救命钱”,又能推动医疗体系高效运转,最终实现“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目标。我局所有稽核检查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执行,并合理合法追回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费用,未随意对定点医疗机构或针对医务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三、关于加大培训力度方面

  2024年,我局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了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政策解读培训,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别组织了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培训、医保基金监管培训、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培训及医保业务培训,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保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避免定点医疗机构出现错误收费而被罚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卫健、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积极沟通联动,建立动态沟通机制,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多采购群众所需且在医保药品目录内无使用限制的药品,科学合理为群众提供就诊便利,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不定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政策解读等培训,减少医务人员因规则不熟悉导致的非主观违规。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林  莹

  联 系 人:易文婕

  联系电话:0597-3085261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