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体被系统类、耳鼻喉科、妇科类、血液系统类和精神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保局印发的《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5〕118号)、国家医保局印发的《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5〕55号)、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73号)、国家医保局印发的《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5〕26号)、国家医保局印发的《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4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79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82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83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血液系统类和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84号)。
规范完善我市体被系统类、耳鼻喉科、妇科类、血液系统类和精神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市体被系统类项目53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具体详见附件1。
(二)对应规范整合项目,同步停用变应原皮内试验等261项相关体被系统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
二、规范整合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市耳鼻喉科项目163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具体详见附件3。
(二)对应规范整合项目,同步停用听性脑干反应等516项相关麻醉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4。
三、规范整合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市妇科类项目85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具体详见附件5。
(二)修订输卵管介入治疗等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项,具体详见附件6。
(三)对应规范整合项目,同步停用阴道镜检查等297项医相关妇科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7。
四、规范整合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市血液系统类项目15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具体详见附件8。
(二)对应规范整合项目,同步停用骨髓采集术等29项相关麻醉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9。
五、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市精神治疗类项目10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具体详见附件10。
(二)对应规范整合项目,同步停用眼动检查等25项相关精神治疗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