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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基金科
发布时间:2025-07-3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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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中心、市医保数据监测中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闽医保〔2025〕53号)、《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龙医保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调整通知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调整表

            2.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调整表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