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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两病”患者处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基金科
发布时间:2026-05-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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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数据监测中心:

  为落实市政府2026年民生“暖心事”项目工作部署,切实保障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全市“两病”门诊长期处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精准落实便民政策

  针对病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规律服药的“两病”患者推行门诊长期处方制度。经医疗机构门诊医师综合评估合格后,可开具最长3个月门诊用药处方;针对出国出境等特殊情形的符合条件患者,可开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门诊用药处方,最大限度保障患者持续用药需求。

  长期处方仅适用于“两病”患者门诊常规用药,不含住院用药及各类特殊检查项目。处方开具坚持便民利民与规范监管并重的原则,严控重复开药、过量开药行为,杜绝药品浪费,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分级诊疗

  各医疗机构应压实长期处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与质控体系,严格落实诊疗规范,严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医师首次开具处方前,必须全面评估患者既往史、现病史及用药依从性,确认方案安全稳定后方可开具。优化分级诊疗模式,对病情平稳、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优先由基层医疗机构开具长期处方。各县(市、区)卫健局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能力建设,做好药品配备、人员培训和信息化支撑,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机构,可由上级医院指导或通过医联体、巡回医疗等方式协同开展。

  三、规范诊疗流程,实行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先评估、后开方”机制。医师应依据诊疗指南,全面评估患者病情及用药依从性,精准核定剂量与周期,详实记录病历台账。处方信息须完整标注用法用量及时限;医师须当面履行告知义务,明确用药禁忌、注意事项及复诊要求,同步做好用药指导与安全监测。通过压实医患双方责任,形成“评估—开方—指导—复诊”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规范。

  四、强化监管考核,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医疗机构应当履行本机构长期处方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长期处方审核、点评及合理用药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有关疾病诊疗规范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多种渠道向患者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合理预期,提高用药依从性和安全防范意识。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长期处方管理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长期处方的审核、点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及门诊药品次均费用考核。医保部门应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强化智能监控与审核,确保药品合理使用,保障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