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新闻925,好听就爱我,各位听众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听龙岩广播电视台FM92.5《非常健康——医保零距离》栏目,我是主播珊珊。本栏目由龙岩市医疗保障局特约播出。每月一期,为您播出医保惠民政策和相关解读,回答听友们在参保和报销过程中的疑问。欢迎大家拨打热线3380925或者在我们的微信平台lyfm925留言。我们将会为您解答!
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解读。本期节目邀请到直播间的嘉宾是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科一级科员许铱。欢迎您!
主持人:本月起,龙岩市启动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请问今年的筹资标准是什么?
嘉宾:1.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2.2023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按省定标准。
主持人:城乡居民正常缴费期限到什么时候?
嘉宾: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为正常缴费延伸期,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到账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正常缴费期的参保人员不设医保等待期。
2.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为参保补缴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到账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参保人员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到账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缴费之前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2022年底出生的新生儿,按90天顺延截止缴费日期。2022年有产生医疗费用的,按照2022年及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未产生医疗费用的,可直接办理2023年参保手续。
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按当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主持人:参保对象和范围?
嘉宾: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行政辖区内就读的在校学生;
3.驻岩武警官兵;
4.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5.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主持人:应该怎么缴费呢?
嘉宾:首先是,参保登记
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2.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进行参保登记。登录“龙岩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县(市、区)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或变更参保地。
主持人:缴费方式现在也是多渠道吧?
嘉宾:是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渠道办理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 APP、电子税务局(批量缴费)、自助办税终端等税务内部渠道,以及政务平台( 闽政通APP、e龙岩APP、“e龙岩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合作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福建农信等18家掌上银行APP)等外部渠道。
(2)线下缴费渠道:办税服务厅窗口、农业银行柜面、农信社(农商银行)柜面及其普惠金融服务点。
我们强调一下政策性补助对象
1.政策性补助对象是指相关部门确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脱贫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7类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救助对象应及时认定并资助参保,相关待遇从认定之日次月起执行;认定前个人当年已参保的,不再资助参保。对享受资助的救助对象中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保的,属地政府应做好参保动员工作,提高其参保积极性;不按规定缴费参保的,视为放弃当年医疗保险和救助待遇。
经卫健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抚对象(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部门向当地财政按规定申请补助,退费工作由卫健部门负责。
主持人:如果说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应该去哪里咨询呢?
嘉宾:1.政策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岩医疗保障”或咨询当地医保窗口,咨询电话0597-12345-2转医保。
2.征缴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龙岩税务”,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许铱做客电波,最后提醒大家“医疗要保障,参保是前提”,要记得及时缴费。祝大家身体健康。听友们我们下期《医保零距离》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