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2026年龙岩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查实,龙岩禧康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药械出入库记录等资料的违规情形,现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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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中止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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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岩禧康堂医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下街 226-1号 |
2026年8月12日-2026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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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岩市长汀县华成 元都医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长汀县四都镇新街一路 110-6号 |
2026年8月12日-2026年9月11日 |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长汀管理部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