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长汀管理部关于中止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文章来源: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01 10: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2026年龙岩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查实,长汀县美尔康药店(个人独资)存在抽查药品盘点库存不一致、代购本无信息等违规情形,现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如下:

序号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地址

中止起止时间

1

长汀县美尔康药店(个人独资)

福建省长汀县河田镇温泉路94号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长汀管理部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