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连城管理部关于中止龙岩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连城紫金佳苑店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的通知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6年龙岩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查实,该单位存在涉嫌为参保人员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情形。经连城管理部主任办公会(〔2026〕19号)研究同意,现中止龙岩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连城紫金佳苑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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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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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岩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连城紫金佳苑分店 |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 3号紫金佳苑8幢1-2层102室 |
2026年9月2日8:00- 2027年3月2日8:00 |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连城管理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