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深化医社联动 让居家护理更有“医”靠》(第2026405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支付与政策保障方面
关于贵单位提出的“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收费模式,打通医保对居家护理的支付通道”的建议,我市严格落实上级部门设立的“上门服务费”“家庭病床巡诊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的收费标准。其中“上门服务费”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目前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局将持续跟进省级医保部门关于“上门服务费”医保支付政策的动态,待省级政策明确后,及时做好我市的贯彻落实。
目前,我市已将符合建床条件的参保患者所产生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患者居家即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二、关于健全多元筹资与保障机制方面
(一)积极推动长护险制度的建立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7年启动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职工参保对象中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约70%。2028年底前实现职工和居民全覆盖。
(二)健全长护险多元筹资机制
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层面确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基准费率制度,实行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机制。关于筹资渠道,用人单位筹资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中平移调整,不增加单位负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支持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共济缴费。
(三)构建长护险经办服务体系
目前我市处于长护险的起步探索阶段,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四点推动长护险的建设。一是推进专业人才引育工作。稳步组建并壮大长期照护师和评估师人才队伍;二是建立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医保主导、商保参与”的经办模式;三是织密“专业机构+社区网点+居家上门”的三级服务网络;四是建设符合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特点的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全链条、多环节、全方位、无死角”闭环管理。
(四)鼓励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
长护险的定点护理机构提供的长期护理服务类型主要分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三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选择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方式的,在支付比例上予以适当提高。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获得服务和保障,满足多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
三、关于开展多渠道宣传方面
为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我局将政策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注重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持续改进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讲好医保故事,回应社会关切,尽力让群众了解并体会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一是常态化进行线上政策实时宣传。通过市医保局官网、“龙岩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龙岩电视台、e龙岩等平台推送医保政策解读、知识科普。如制作相关动画、情景短剧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和掌握医保政策。二是亲近群众普及线下宣传。通过主动入户上门服务、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并制作了基本医疗待遇政策“明白卡”等宣传小册子,将医保服务和优惠政策送到群众家,推动医保政策深入人心,争取群众更多理解与支持。长护险试点方案出台前后,将组织宣讲队伍,深入社区、单位进行面对面解读,让好政策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 莹
联 系 人:易文婕
联系电话:0597-3085261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