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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龙岩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64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基金科
发布时间:2026-08-0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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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生育配套政策的建议》(第2026408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稳步提高参保群众的生育待遇

  为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的生育权益,减轻参保群众的生育医疗负担,根据国家、省级文件精神,近年来我市稳步提高参保群众的生育待遇。

  (一)提高产前检查待遇。将以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女职工群体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产前检查费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执行,年封顶线为2700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88%。

  (二)优化生殖健康服务供给。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60%。

  (三)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2026年3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同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四)提高生育医疗待遇。2026年7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零自付”;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财政个人自付的补助。

  (五)提高“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待遇。2026年7月1日起,取消“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先行自付比例(原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0%),使用“分娩镇痛”(不含除外耗材)可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全免费政策。

  二、依托家庭共济政策支持儿童疫苗接种

  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重点保障参保人员临床必需的基本医疗需求,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属于自愿自费项目,暂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针对儿童接种需求,可通过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在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我局将会持续跟进省级医保部门的政策调整,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  莹

  联 系 人:易文婕

  联系电话:0597-3085261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