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长汀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立医保基金支付按人头总额打包付费机制的建议》(第2026404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持续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区域总额预算模式,逐步减少并取消单一医疗机构年度绝对总额管控,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医保基金支付体系。
我市作为国家DIP付费改革试点城市,已率先建成以DIP付费为主体、多元支付方式协同发展的复合支付体系,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精细化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付费政策精准适配本地医疗实际。试点以来,我市坚持高规格统筹推进,建强高素质专业队伍,实施高质量病案质控,较全省要求提前三年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三个全覆盖”;同时,创新打通紧密型医共体与DIP分值付费的兼容路径,通过动态优化病种分值、加成系数、付费标准及“特例单议”规则,有效回应病种结构变化、医疗技术创新、重症诊疗保障、中医特色服务及异地就医结算等新情况、新需求。
在此基础上,我市同步纵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医保基金打包支付为重要抓手,实现与DIP付费改革一体贯通、同频推进、双向赋能。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已全面落地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政策,实现县域全覆盖。按照“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以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基数,确定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额度,以此推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构建权责统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共同体,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倒逼医疗机构转变发展理念与诊疗模式,逐步从“重治疗、轻预防”向医防融合、分级诊疗、全程健康管理转型,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优化县域就医格局、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持续深化“三医”协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 莹
联 系 人:易文婕
联系电话:0597-308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