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医保数据监测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研究,现将《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8日
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龙岩”建设有关要求,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保障和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如下:
一、鼓励创新,赋能便民利民
(一)鼓励开展日间手术。将翼状胬肉、老年性白内障、子宫体息肉等手术(附件1)列作日间手术病种,纳入DIP付费总额预算管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节约医疗资源。
(二)鼓励开展日间门诊放化疗。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在设定区域开展日间门诊放化疗。参保患者相关费用按特殊门诊政策执行,简化就医流程,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三)实行“预住院”制度。将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且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病种纳入“预住院”医保支付,该类患者术前检查检验相关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提高床位周转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四)实行“120接诊即入院”制度。通过120救护车急诊住院的患者,其在救护车上产生的检查、检验、治疗等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按规范报销,减轻急救患者就医负担。
二、合理价格,赋能学科发展
(五)支持重点学(专)科建设。国家级重点学(专)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省级三甲医院价格标准执行。省级重点学(专)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省级三甲医院价格的98%以上标准执行。市级重点学(专)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省级三甲医院价格的95%以上标准执行。
(六)支持儿科学科发展。实行儿科特定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政策,进一步调高新生儿暖箱、新生儿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七)支持精神卫生学科发展。新增家庭心理治疗、团体心理治疗等精神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优化电休克治疗、精神科监护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精神专科医院结余留用分担机制,对完成规定服务量和考核要求的,实行结余分段留用政策,合理提高医保床日付费标准。
(八)支持中医学科发展。增加中医优势病种数量,中医优势病种点值由原来的5%调增到10%。建立“中医日间病房”的病种库,在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在划定中医日间治疗区域开展的中医治疗服务费用,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纳入DIP付费总额预算管理。上调中医复位内固定术、手法松解术等体现中医服务价值项目价格。
三、加快支付,赋能提质增效
(九)提高医保结算清算效率。加快医保基金定期预结算、年度清算。落实预付金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十)提高特例单议质效。建立完善特例单议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特例单议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特例单议申报比例,支持医疗机构收治疑难急危重症患者和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及创新药。
(十一)促进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基层病种范围,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治同付”。参保人员在紧密型医共体内转诊取消医保二次起付线。从上级医院出院72小时内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脑血管意外、颅脑损伤后遗症、骨折术后等康复住院患者不再另设起付线。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如遇上级或相关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龙岩市第一批日间手术病种目录
2.龙岩市第一批医保赋能学科发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