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暂停以下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予以通知。
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名单: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地址
暂停时间
1
龙岩市永定区益安堂药店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枫北路6-18号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11月15日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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