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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龙岩市锦成医药有限公司龙腾中路分公司稽核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2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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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锦成医药有限公司龙腾中路分公司: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龙岩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你店营业执照负责人在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后,未按医保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信息变更备案手续。属于定点零售药店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依规提交变更申请的违规情形。

  根据2026年《龙岩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四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结合中心班子会研究审议意见,对你店做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的处理决定,中止期限内暂停医保费用结算,并要求你店在中止协议期间完成医保信息变更备案补办手续,本决定自收到通知次日起执行。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提请龙岩市医保局协调处理,也可自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调处理、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