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漳平管理部关于解除漳平市永二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8 17: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2026年6月至7月,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检查组及龙岩市漳平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漳平市永二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开展检查。经查,发现存在将非医保药品串换成医保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连续不在岗1个月以上)等违规行为(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2026年龙岩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福建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从2026年8月17日起解除漳平市永二吉康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追回违规金额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漳平管理部

  2026年8月18日